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举办201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陕卫规便函〔2010〕78号
厅直(管)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会〔2009〕9号)、《关于对省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会〔2009〕32号)要求,现就2010年度省卫生厅厅直医疗卫生机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2010年12月3日-6日,举办二期,每期2天,第一期12月2日报到,第二期12月4日报到。每期培训人数约100人,请各单位合理安排人员参加培训。
二、地点:西安市青年路止园饭店。
三、培训内容及拟聘请师资情况
(一)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会〔2009〕9号)、《关于对省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会〔2009〕32号)文件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进行《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的培训学习”,拟请省财政厅会计处人员讲解。
(二)政府招标采购、资产管理相关法规,拟请省财政厅招标采购与资产管理处人员讲解。
(三)会议基础、帐务处理难点及相关内容,拟请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处(核算中心)人员讲解。
(四)医疗机构内部控制、成本核算等相关法规,拟请西安交大第一附属医院总会计师乔爱华同志讲解。
(五)结合“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拟请厅直单位相关同志讲解,全额预算管理单位主要介绍浙江经验,医疗机构主要请厅直单位总会计师讲解。
四、费用及其他
(一)需住宿人员每人共收取房费100元,此费用由各单位统一报销。餐费、培训费等由省卫生厅统一支付。
(二)请各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姓名、身份证号以电子表格形式报省卫生厅,报省财政厅更换新版会计证使用。
联系人:樊桂成,电话:87340027。邮箱:m329@163.com。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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